一、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行道树、分车带、花带、花坛(台)、中心绿岛和沿街绿地的绿化养护。
(一)街道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一级 1、树木生长旺盛、健壮,根据植物生长习性,合理修剪整形,保持树形整齐美观,骨架均匀,树干基本挺直。 2、树穴、花池、绿化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—10厘米,无杂草、无污物杂物,无积水,清洁卫生。 3、行道树缺株在1%以下,无死树、枯枝。 4、树木基本无病虫危害症状,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5%以下,无药害。 5、无人为损害,无乱贴乱画乱钉乱挂乱堆乱放的现象。 6、种植5年内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有的树种,规格保持一致,有保护措施。 7、新植、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8%以上 , 保存率达95%以上。 8、绿篱生长旺盛,修剪整齐、合理,无死株、断档,无病虫害症状。 9、草坪生长旺盛、保持青绿、平整、无杂草。高度控制在10厘米左右,无裸露地面,无成片枯黄。枯黄率控制在1%以内。 10、花坛、花带、花台植物生长健壮,花大艳丽,整齐有序,定植花木花期一致,开花整齐、均匀,换花花坛(台)及时换花,整体观赏效果好。 二级 1、树木生长旺盛,根据植物生长习性,修剪基本合理,树形整齐美观,骨架基本均匀,树干基本挺直。 2、树穴、花池、绿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厘米左右,基本无杂草、无污物杂物,无积水,基本清洁。 3、行道树缺株在2%以下,无死树、无明显枯枝。 4、树木基本无明显病虫危害症状,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10%以下,无药害。 5、无明显人为损害,无乱贴乱画,无悬挂物,无以树当架晾晒衣物,无在树池中堆放杂物等现象。 6、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树种基本保持一致,有保护措施。 7、新植、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5%以上 , 保存率达90%以上。 8、绿篱生长旺盛,修剪整齐、合理,无死株,无明显断档,无明显病虫害发生。 9、草坪生长旺盛、常绿、无杂草丛生,定期修剪。草高保持在10厘米左右,无明显裸露地面,无成片枯黄。枯黄率控制在2%以内。 10、花坛、花带、花台植物生长良好,及时摘除残花败叶,定植花木花期基本一致,开花整齐、均匀,换花花坛(台)及时换花,整体观赏效果好。 三级 1、树木生长较好,修剪基本合理,树形整齐美观,骨架比较均匀。 2、树穴、花池、绿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厘米左右,无较大杂草、无明显污物杂物,无积水。 3、行道树缺株在3%以下,基本无死树、枯枝。 4、树木无严重病虫危害症状,病虫危害率控制在15%以下,基本无药害。 5、无严重人为损害,无乱贴乱画,无以树当架晾晒衣物等现象。 6、新、补植行道树同原树种基本保持一致,有保护措施。 7、新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0%以上,保存率达85%以上。 8、绿篱生长较好,修剪基本整齐,基本无死株,无严重断档,缺档不超过1米长。 9、草坪生长较好,基本平整,高度控制在10厘米左右,无大片杂草,无片状裸露地面,无较大成片枯黄。 10、花坛(台)、花带内植物生长良好,定植花木能如期开花,较为整齐、换花花坛(台)及时换花,有一定的观赏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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